(冀速联备整字〔2005〕01号)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审核要求,提高备案信息准确率,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及外省通信管理局对各省内备案主体开展全面核查。对存在以下需整改问题,现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
一、整改事项及要求
1. 单位主体信息错误整改
问题描述:备案主体名称(或法人/证件信息)与实际运营主体不符,存在名称错漏、证件过期或法人信息不匹配等情况。
整改时限: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通过“工信部ICP/IP备案系统”提交完整材料。
需提交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需提交法人证书);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手机号、应急联系电话、邮箱。
2. 备案号悬挂/链接异常整改
问题描述:
(1)网站底部未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显著展示备案号;
(2)备案号未添加跳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查询系统的链接(现存无效链接或死链)。
整改时限: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 完成修复,并提供整改后截图。
整改标准:
(1)备案号位置:网站页脚显著位置;
(2)备案号格式示例:“冀ICP备XXXXX号-1 京公网安备XXX号”(如有公安备案需一并展示);
(3)涉及多域名指向同一网站,仅需保留主备案号;
(4)备案号超链接需跳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查询系统验证页https://beian.miit.gov.cn/。
二、未整改的法律后果
若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提交材料或修复问题,各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注销备案号,导致网站关停、访问被拦截;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若因虚假备案信息造成违法后果,主办单位及负责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列入失信名单等;
数据中心强制措施:自整改超期次日起,我司将根据管局指令启动网站下线程序或取消接入,期间造成的流量损失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
三、整改流程与技术支持
受理渠道:客服电话:【0311-83170738】(工作日9:00-18:00);
在线工单系统:登录河北速联速通备案平台(http://beian.hbidc.net.cn)。
协助核对管局备案系统信息。
四、声明与重申
本通知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核查后的正式整改指令,我司备案服务中心负责跟踪督办。请予高度重视并按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主体,我司将如实上报至各省通信管理局。
河北速联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中心
日期:2025年05月15日